潍坊市视同缴费从哪年开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2-2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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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26 02:16

在中国,各地养老保险开始的时间并不统一,这包括山东省内的不同城市。以青岛市为例,对于合同制身份的人员,自参加工作时就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到了1994年9月,这段时间的缴纳将被视为工龄。如果有间断,则这段时间将不计入工龄。

对于企业固定工来说,1993年10月是养老保险开始缴纳的时间。因此,从1993年1月到1993年9月这段时间被视为视同缴费,即视同工龄。1993年10月到1994年9月期间,如果缴纳了这段时间的养老保险,也同样被视为视同缴费。如果有间断,则这段时间将不计入工龄。

到了1994年10月,青岛市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始建立个人养老账户,从这时起,所有缴纳的养老保险都将作为实际缴费时间,如果有间断,将从工龄中扣除。

至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险改革,则是在2014年10月开始的。对于合同制人员,自参加工作起就必须缴纳养老保险,且不能间断,否则将不能视同工龄。而固定工则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这段时间被视为视同缴费,即视同工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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