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1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22:41
沈阳房产服务热线24小时开通:12345-1-4
沈阳市房产局负责规范沈阳市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制定全市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等*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估价等市场行为检查,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及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扩展资料:
沈阳市房产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交易市场、房屋租赁市场、物业、房屋征收、供热等房产管理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住房保障、供热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房产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私房*。
(二)负责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申请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的核准工作,负责保障住房建设成本测算工作,参与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及价格审核工作。
(三)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职责,负责住房制度改革补贴资金核准工作,负责公有住房房改核准和租金标准确定工作,负责自管房售房款和维修资金使用的核准工作,负责市住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会议筹办和决策事项督导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老旧住宅区综合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物业行为检查,负责公有房产的行业管理和直管公房的经营、修缮、管理工作。
参与新建住宅区的规划论证、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负责非物业住宅小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工作。
(六)承担城市供热市场监督和管理职责,规范供热、用热行为。参与编制、落实城市民用供热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供热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完善城市供热保障制度,监督、指导供热行业节能工作。
(七)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房屋拆改结构、增加荷载等行为和鉴定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八)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许可、新建供热热源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初审、房地产咨询机构资质审批工作,负责供热经营许可的行政审批工作。
(九)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职责,审核征收成本,负责征收与补偿评估机构的核准推荐,负责征收及补偿的相关备案审查,负责房屋征收方面信访工作的协调督办,处理原房屋拆迁工作的后续遗留问题。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十)负责城区房屋使用、全市物业服务活动、民用供热、既有玻璃幕墙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对房屋产权人(单位)危房安全管理实施监督。
(十一)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沈阳市房产局-沈阳房产服务热线
百度百科-沈阳市房产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22:42
沈阳房产交易大厅服务热线: 024-96776
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沈阳房产交易大厅主要提供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等产品与服务,对于产品与服务,严格进行质量管理,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已任,力争为用户提供优质完善的解决方案。
沈阳市房产交易中心一直以“品质保证、服务专业、顾客满意”为经营宗旨,以“求仁为大、求利为小、真正服务为人民”为经营理念,开拓进取,务实创新。
扩展资料:
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百姓称之为“房产大厅”,承担着沈阳市各类房屋登记综合服务的职责,共有服务窗口145个,日接待办事群众2000余人,年办理各类登记业务60余万件,是全国文明单位和国家住建部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中心按照“机关转作风、为民四服务”要求,结合窗口单位工作实际,立足岗位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作为沈阳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单位,沈阳市房屋登记中心通过学习教育提高认识,使群众观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转作风、提效率、解民忧成为全体党员的思想共识。
对于征求的47条各类意见建议,中心坚持解决问题做减法,逐一销号不留遗漏。目前,已完成整改的有42条,未完成的5条预计9月底前将基本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沈阳“房产大厅”整改让百姓得实惠
参考资料来源:沈阳房产中心-沈阳市房产局内设(下设)机构负责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22:43
新开通的“双休日”服务窗口
窗口受理事宜 受理地点 受理电话
1 各项审批事务 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区、县(市)审批大厅 25701111 25702222
2 证照办理业务 身份证 社区警务支队*大厅(和平区中山路108-1号)及各分局*大厅 22939125转81
3 办理房产交易业务 市房产局房产登记服务大厅(沈河区大西路187号) 22973111
4 办理公积金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沈河区彩塔街17号) 96688
5 办理养老保险业务 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平区总站路19号) 22521949
6 办理医疗保险业务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沈河区西顺城街51号) 62161735
7 办理检车业务 9家检车线(于洪、砂山、肇工、浑南、张士、陵东、万泉、四台子、金宝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