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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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23:21
1,企业自我评估的本意
根据海关总署2014年第82号公告的规定,企业向海关提出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前,应当按照AEO认证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认证申请一并提交海关。海关设置这项规定的初衷是为了让企业先对认证准备工作进行自我检验,可以及时发现错误并进行整改,这也充分体现了AEO认证企业自我规范的初衷。
2,自我评估的常见问题
企业在根据规定开展自我评估的时候,就经验来看,最常见的就是对认证规则、评分尺度把握不够,导致评估分数过高。企业自我评估时信心满满,结果海关实地认证时发现处处需要整改也不少见。
然而,自我评估分数高本身也不是大问题,最头疼的是企业没有发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在海关实地评估后被发现,然后又不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这样就可能面临认证不通过导致的降级风险。
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症结,我认为除了对海关评分标准的把握程度以外,更重要的是对各项认证标准的理解。如果对认证标准的理解本身就存在误差,那么评分尺度也是绝对无法保证。
3,海关AEO认证评分方式
在海关认证标准中对于评分方式进行了规定。
关于评分方式: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2”;二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
关于认定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海关认定的,通过认证:
(一)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二)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认证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在计算时达标的情况算0分,而部分达标为-1分,然后用总分100去加上各项得分。也就是说,有任何一项不达标都算作未通过认证;而部分达标的项目最多不能超过5项,否则也算未通过认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23:21
2018年11月海关总署制发了2018年第177号公告,对外公布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并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的认证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并符合企业实际。《标准》按照“1+N”的模式设置,每类标准包括通用认证标准和根据企业经营类别不同而制定的单项认证标准(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单项标准)。
申请AEO认证需要第三方机构辅导的,可答以找云关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4 23:22
2018年11月海关总署制发了2018年第177号公告,对外公布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并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的认证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并符合企业实际。《标准》按照“1+N”的模式设置,每类标准包括通用认证标准和根据企业经营类别不同而制定的单项认证标准(含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单项标准)。
海关AEO高级认证标准分为5大类18条32项,5大类指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4大类标准和附加标准。AEO新认证标准的通过条件除延续原标准要求的所有赋分标准项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以及认证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外,还增加了内部控制、贸易安全两类标准中没有单一标准项基本达标(-1分)超过3项的情形。同时,取消了规范改进,认证过程中企业不能借助规范改进达标。 申请AEO认证有需要辅导的可以找云关通辅导机构,有丰富的辅导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