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抵押和质押有什么不同?定义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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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10:26

一、法律后果不同

1、质押:质押的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2、抵押:按照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

二、标的物不同

1、质押: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2、抵押: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

三、方式不同

1、质押: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2、抵押: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抵押

百度百科-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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