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岁寒三友品格的人物事迹简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42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03:35

1、文天祥

至元十九年(1282),福建有一僧人说土星冒犯帝坐星,怀疑有变乱,不久,中山有一狂人自称“宋主”,有兵千人,想救出文天祥。

京城也有未署名的书信,说某日火烧蓑城苇,率领两侧翼的士兵作乱,丞相就没有忧虑了。当时大盗刚刚暗杀了元朝左丞相阿合马。

于是命令撤除城苇,迁徙瀛国公及宋宗室到开平,元朝廷怀疑信上说的丞相就是文天祥。元廷召见文天祥告谕说:“你有什么愿望?”

文天祥回答说:“天祥深受宋朝的恩德,身为宰相,哪能侍奉二姓,愿赐我一死就满足了。”然而忽必烈还不忍心,急忙挥手要他退去。

有的说应该答应文天祥的要求,诏令可以。不一会儿又下诏加以阻止,文天祥已死了。文天祥临上刑场时特别从容不迫,对狱中吏卒说:“我的事完了。”向南跪拜后被处死。

2、岳飞

字鹏举,汉族。北宋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菜园镇程岗村)人。中国历史上著名战略家、军事家、民族英雄、抗金名将。岳飞在军事方面的才能则被誉为宋、辽、金、西夏时期最为杰出的军事统帅、连结河朔之谋的缔造者。

同时又是两宋以来最年轻的建节封侯者。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之首。

岳飞义正词严地面对审讯,并袒露出背上旧刺“尽忠报国”四大字,主审官何铸见此,亦为之动容。何铸查得岳案冤情,如实禀告秦桧。

3、刘胡兰

1946年12月的一天,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反动村长石佩怀处死。阎锡山匪军决定实施报复行动,大举进袭文水一带。为保存实力,*八地委决定平川地区大部份干部转移上山。

她以自己年纪小、熟悉环境为由,主动要求留下来,党组织同意了她的请求。十二团三营连长王本固负伤,她将王本固隐蔽在一户军属家,用自己平时节省的钱给他买药治伤。

并精心护理直至痊愈返队。12月,敌人频繁出击云周西村,并捕走地下工作人员石三槐等,形势日险。家人劝其撤退但她仍坚持等上级通知。

1947年1月11日夜,上级通知她转移。次日拂晓,*却突然包围了云周西村,把先期被捕的石三槐押解回村,强令全村群众到观音庙集中。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她也随同群众来到会场。

*当场又抓捕了石世辉、陈树荣、刘树山、张年成等,并胁迫她出场坦白。审讯中,*千方百计,软硬兼施,想诱使其供出同党,并相许给她土地。刘胡兰百般不从,从容就义。

4、邹韬奋

*二十四年(1935年)5月,发生了“新生事件”,**封闭了《新生》杂志,并逮捕了主编杜重远,邹韬奋对此深表不满,故于同年8月离开美国回到中国。

同年(1935年)11月16日,他在上海创办了《大众生活》周刊。不久,一二九运动爆发,《大众生活》对这场如火如荼的抗日救亡运动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援。

邹韬奋在报刊上接连发表评论,痛斥*当局的*行径,并对学生的爱国救亡运动,进行大力宣传和热情支持。

他高度赞扬了学生救亡运动:“这是大众运动的急先锋,民族前途的曙光!”他呼吁凡是确以民族斗争为前提的人们。

5、史可法

明末*家,军事家。字宪之,又字道邻,汉族,祥符人(今河南开封祖籍顺天府大兴县(今北京),东汉溧阳侯史崇第四十九世裔孙,其师为左光斗。

明南京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因抗清被俘,不屈而死,是我国著名的民族英雄。南明朝廷谥之忠靖。清高宗追谥忠正。其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03:36

岳飞(1103~1142)字鹏举,汉族。北宋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菜园镇程岗村)人。中国历史上著名战略家、军事家、民族英雄、抗金名将。岳飞在军事方面的才能则被誉为宋、辽、金、西夏时期最为杰出的军事统帅、连结河朔之谋的缔造者。同时又是两宋以来最年轻的建节封侯者。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之首。

文天祥(1236年6月6日-1283年1月9日),汉族,吉州庐陵(今江西青原区)人,南宋民族英雄,初名云孙,字天祥。选中贡士后,换以天祥为名,改字履善。宝祐四年(1256年)中状元后再改字宋瑞,后因住过文山,而号文山,又有号浮休道人。文天祥以忠烈名传后世,受俘期间,元世祖以*厚禄劝降,文天祥宁死不屈,从容赴义,生平事迹被后世称许,与陆秀夫、张世杰被称为“宋末三杰”。

史可法(1601年~15年),明末*家,军事家。字宪之,又字道邻,汉族,祥符人(今河南开封祖籍顺天府大兴县(今北京),东汉溧阳侯史崇第四十九世裔孙,其师为左光斗。明南京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因抗清被俘,不屈而死,是我国著名的民族英雄。南明朝廷谥之忠靖。清高宗追谥忠正。其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