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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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1 11:35
评选条件:
(一)本科高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2015—2017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学时/年(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计算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
(二)高职院校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0年(含10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以上高职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也可推荐学校特聘的“能工巧匠”);2015—2017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年(含实践教学)。
(三)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执行。
(四)“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二)各高校要将推荐候选人情况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方能推荐上报。
(三)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连续三届不得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并追究所在学校管理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