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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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9 07:50
问题一:离职证明的离职原因 离职证明离职原因,通常可以写“劳动者本人原因”、“用人单位解除”、“协商解除”等等。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不可列明不利于劳动者再就业的负面原因,否则有违《就业促进法》的求职平等原则。
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15.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根据《就业促进法》
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问题二:大家被动离职,离职证明上的原因怎么写 离职证明上注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问题三:离职证明的离职原因怎么写 一、 离职证明
兹有XXX员工,在XXXX公司工作期间任XXX一职,于X年X月已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XXX公司 X年X月X日
二、 离职证明
兹有XXX员工,在(原)XXXX公司工作期间任XXX一职,于X年X月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若因与原单位劳动关系未解除而给予(现)XXX公司造成损失,有我本人承担。
特此说明
X年X月X日
问题四:离职证明是什么呢? 没有离职证明是不可能上班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是原来的在职员工,到新的公司,必须要有原公司的离职证明!小公司是不懂法才不要的,所以离职一定要离职证明。
解决办法,你看看业内人士怎么说:
./question/81321848
离职证明为什么这么重要呢? 没有就违法
离职证明到底起什么作用? 就是已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如果没有你到新的单位的保险和公积金什么的都无法交的,而且以前的公司如果没有给你离职证明,也不会给你转保险,所以很多的东西都办不了.
这家新公司说没有离职证明不能接受我?为什么?
没必要为招聘一个员工而犯法,还有上边的原因
另外上边链接里的意见只供参考,最好还是根据合同上面的说的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按照正规的走,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如果有违约金是必须缴纳的如果跟公司协商可以不缴纳 ,得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才可以的.
如果还不满意,就想清楚要问什么再问,大家好帮你
问题五: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最大的区别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文书,是行政部门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支付失业保险金、办理失业登记的法定依据,而离职证明只是用人单位的一个证明,不是法定的,只是一个民事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问题六:离职证明上离职原因写"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还是什么都不写呢? 我认为你们的人事部门这样写还可以,因为很含糊,很容易理解为:我要继续深造、家距离单位太远,父母身体不好需要照顾等等。对你的将来不会有什么影响,如果对方说:因工作不能胜任经多次调整依旧无法胜任 那你就死定了。
问题七:离职证明因公司原因什么意思 离职证明公司原因是指因为公司的原因解除合同的。
离职证明公司原因,是指因为公司的原因解除刘德华今天,造成劳动者离职的,主要适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相对。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问题八:离职证明怎么写 离职证明的格式是:
离职证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XX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埂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问题九:离职证明很重要,没有怎么办 新单位要求当事人出具原来单位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当事人离职证明已经丢失,原来公司又不肯补办,建议当事人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一、继续与原单位协商沟通,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但是如果单位已经出具,当事人不慎丢失,那么是当事人的责任,单位没有义务再次出具。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可能是当事人在之前的工作过程中,与单位不是很愉快,或者在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二、如果经过沟通协商,原单位依然不肯补充出具的,属于单位恶意或者有过错的,甚至违法的,可以通过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的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或者处理,或者到社保咨询是否已经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备案,通过备案来解决该情况证明。
三、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与目前单位说明情况,或者当事人自己书面提出声明,由现在准备接纳的单位来处理,声明可以按照如下范文提出:
声明书(范文)
本人与X年X月X日在XXX单位离职,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一切相关离职手续,XXX单位已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现已不慎丢失。
本人目前处于无业状态,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XXX 年月日
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问题十:关于辞职后离职证明的问题, 社保貌可以补交,这个可以询社保部门,
另外,本来你该给公司的钱,那是必须的,没其他解决办法,
不过造假我弄过,前提是你要有模板,晚上可下载图章软件,做的差不多,彩色打印,然后弄点印油描描样子,哈哈 社保的人不仔细看是没问题的,如果人家去查证实,就搞大了。
我只在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弄过一次假,尼玛辞职6年了,回去找鬼啊,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