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公司法人代表,为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本人郑重向玛纳斯县煤炭工业管理局承诺,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在公司内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
3、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
4、督促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5、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领导组织本公司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必要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采用新技术对生产装置进行维护改造,提高生产装置的安全性,改善劳动生产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劳动保障用品发放到位。
7、组织审定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和有关人员付诸落实。
8、根据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领导安委会组织,每月的15日的安全大检查,除此以外,要定时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处理隐患。
9、对全矿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解决
10、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处,同时按规定组织领导本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
1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组织全公司的生产工作,做到科学管理,安全生产、证件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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