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开学初,我们通过市教育学院组织的集体备课和学校教导处下发的《语文课程标准修订版》的相关内容,深入学习了新的《语文课程标准》的理念,感觉收获最大,触动最深。在学习的过程中,使我的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并用其指导我的教学实践,觉得无论是学生的变化,还是我自己在课堂教学中的感受,都觉得新课标的理念实用性更强,更有利学生的综合素养的提升,更加注重学生作为一个人的个性发展和语文的熏陶作用,而非一味强调语文知识结构的完成性和系统性,这对于发展学生各方面能力来讲,无疑是一件好事。下面我简单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新课标更多的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根据学生自身发展对年段要求进行一些微调。虽然是微微的小调整,但是作为一线语文教师的我来说,感觉新课标真的是替学生着想的。比如:新课标对中段学生的要求,在阅读方面为“初步学会默读,做到不出声,不指读。学习略读,粗知文章大意。”关于让学生学会默读,不出声,不指读。这原来属于第一学段的要求,而这样的要求,说实话对于低段学生来讲,确实比较困难,过早让学生学习默读,只会让学生养成走马观花的阅读习惯,文章中的一些重点词语,他们只能知道得事实而非,甚至还会挫败学生的阅读积极性,而现在的新课标将此要求下放到中段,这样孩子能有更长的时间来学习、练习默读,新课标把难度适当降低,有利于保护学生阅读积极性和阅读兴趣,在循序渐进中,自然而然地学会默读这样一种阅读方式。
新课标更加注重保护学生的个性。学生是独立的有思想、有主见的行为个体,我们语文教学务必要重视避免千篇一律的教育,不能六年学生毕业时,脑子里的东西都一模一样,这是以前语文教育的失败之处。在近几年中,国家尤为重视在语文教学中保护学生鲜明的个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经过多年的共同努力,初见成效,但我们还得继续努力。新课标出台后,让一线语文教师看到了希望。老课标低段口语交际板块,要求学生听故事、看音像作品,能复述大意和精彩情节。但新课标将“精彩情节”改为“自己感兴趣的情节”。虽然只有几个字的差别,但这番改动非常尊重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的感受和主观意见。老课标所谓的“精彩”是教师或教参已经定位的东西,在学生看来,教师所谓的精彩也许平淡无奇,因此在复述时,难免失去兴趣。而新课标让学生复述自己感兴趣的情节,其结果是大不相同的。只要是自己感兴趣的都可以,摆脱了教参教师的束缚,给学生最大限度自由选择的权力,学生感觉被尊重了,因为学习起来更有积极性。
在低段口语交际中,增加了一点“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的要求,老课标中为“有表达的自信心。积极参加讨论,对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老课标重在学生发表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而在实际教学中,很多学生非常有想法,但是一当需要讨论交流时,就沉默了,不愿意在众人面前展露自己的口才,或者是别人讨论的题他都没有兴趣。而新课标中,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胆量,只要敢于站起来发言,就给予肯定,至于发言内容是否精彩我们暂且不要求,把学生的胆量锻炼出来了,发言内容是可以在不断训练中越来越切中要害的,说白了,有胆量的孩子,以后成功的概率都大许多。
学习是无止境的,每次的深入学习都有收获和提高,今后我还会多多学习教育理论,充实自己,使自己永远对课堂充满激情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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