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淡化考试的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个性差异,真正测出学生的音乐能力,本次音乐学科考试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即学生音乐课行为习惯、音乐的基本能力、音乐基础知识及个性特长。考查以小型音乐会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可以是唱一首歌、欣赏一首音乐作品、演奏一首乐曲。要求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准确、完整地表现出来。教师评分的依据是学生的综合素质,加上平时表现及个性特长,以等级制进行评价: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D为不合格。在考试过程上,教师应采取激励性的评价,多鼓励、引导、点拨,重视学生学习全过程的评价,要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的智力、活力去衡量,从是否会学习、会思考、会创新来评价。做到:
1.考核形式情趣化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音乐教学应通过音乐作品的鲜明艺术形象来诱发学生的情趣,引起美感,产生共鸣。本次音乐知识考核评价,以音乐游戏化的形式,采取自评、互评、他评的方式选唱一首喜欢首歌听乐曲写曲名的考试方法,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游戏中完成音乐知识考核的任务。
2.考核全程化
器乐进课堂,让学生愉快、主动地学会使用乐器,可采用每单元举办一次音乐会的形式。这样,可以把乐器考核变成生动活泼的乐器观摩欣赏会,有利于激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多学习乐器,多接触音乐。
3.考核内容全面化
当老师放一首曲子时,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感受和心理体验,凭借对音乐美的感知力和创造力,发挥自己的特长,画一幅跟音乐有关的美丽图画或附上一段对音乐理解的文字,写作能力较好的还可以拟题作文,舞蹈感受好的学生可以即兴创编一段表现音乐主题的舞蹈小品。老师根据学生的联想的准确程度进行评分。这样,学生自始自终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旺盛的精力参与考核活动。不仅有利于培养和发展学生对音乐的注意力、想象力和感受、理解音乐的能力,同时也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考核评价多样化
本次音乐考核我会发挥学生在评分中的主体性,让学生成为评分的主人,体现评价的多样化。评价方式有: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我更注重对学生学习态度和学习情感等非智力因素方面的评定;在利于提高整个音乐教学评价的水准,并锻炼师生的评价能力,同时增强学生的心理承受力。
1. 考查评分标准
音准 节奏 感情 歌曲艺术处理
30% 30% 10% 30%
2.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
学生评价由三部分组成:
(1)音乐课行为习惯:指课前准备,课堂参与,作业完成情况(由教师视其平时表现进行评价)占总分的25%
(2)基本能力:指学生歌曲的演唱,口风琴的演奏水平,听赏乐曲及模唱水平(通过考试给予评价)占总分的50%
(3)个性特长:指学生参加音乐活动及获奖情况。(由教师视其参加音乐活动的表现及获奖等级适当加分。)占总分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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