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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总结优秀范文1000字

2020-09-19 来源:易榕旅网

  20xx年政策法规工作紧紧围绕全县人口计生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和加强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工作为主线,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村民自治工作。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的开展。现总结如下:

  一、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为全面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委20xx年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全面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积极推进“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今年我县村居民自治工作在省、市和县相关部门的指导下重新拟定了《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草案,并在助理工作会上详细地进行了讲解和总结,全县36个乡镇村居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更新工作已全部完成。并报本级人大主席团备案,全县17个乡镇评为市级村居民自治规范化单位。

  二、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工作

  进一步深入开展自省人口计生委全面开展专项文明执法活动以来,我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xx年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全县36个乡镇全部落实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政务公开版统一制作更新,部分乡镇还依据本乡镇实际情况

  公示了办事制度和程序,公开了举报咨询电话。今年4月初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公安局联合转发了市《关于在班里出生人口落户工作中加强联系的通知》,文件下发到个乡镇政府、计生办和派出所。为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规范征收程序,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案件审议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阜蒙县计划生育社会抚养征收方案草案》并于4月12日召开了全县计生助理业务工作会,会上除部署当前重点工作外注重就当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进行了培训和讲解,根据我县目前实际情况部署了今年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方式和方法,重点强调了当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上半年各乡镇违法生育自查、清理、上报工作全部结束。我县社会抚养费“以点带面,重点征收”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个别在征收过程中领导不重视、基层着手比较困难的乡镇在领导的亲自协调和督促下也已经清理上报。今年全县累计立案68件,转法院强制执行14例,与法院联合执法12次,累计征收社会抚养费50万元。个案信息建档、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征收程序、征收标准全部合法,违法生育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率均达到100%。全县无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

  三、利益导向机制落实情况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重点的转移,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贯彻落实工作逐渐加强并深入,今年的利益导向落实工作按照上级部署主要是二项核心工作四个阶段。一是县区属企业因破产、改制、

  撤销、分流过程中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兑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人员摸底、调查及上报工作;二是辽宁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审核及上报工作。20xx年5月我县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始调查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人员,召开了相关单位分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动员会,分二个阶段以实名制形式上报了人员名单,全县上报汇总名单2965人,临近退休年龄名单223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4月15日结束,累计635人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其中伤残独生子女父母186人,死亡独生子女父母449人。本年度退出33人。双无低保独生子女父母补助83户。20xx年特扶对象审核上报工作正在进行。

  四、其它重点工作

  在配合全局重点工作的同时,我县今年2个乡镇评为国家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7个乡镇评为省级级便民维权示范乡镇,6个乡镇评为市级新农村、新家庭文明示范新乡镇,61个村屯评为新农村、新家庭文明示范新村屯,615个家庭评为市级文明示范新家庭。4月份在“便民一条街”开展了大型的便民维权宣传活动。5月初转发了市计生委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性审批指标8个,准备上报4个,已经生育6个。

  五、存在的问题

  1、个别乡镇领导对当前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深入下去的难度比较大。

  2、广大群众对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政策性认识模糊,错误地认为现在的计划生育政策比以前宽松(比如生育二胎的问题)。

  3、关、停、并、转及正在运营企业离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补助信访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安排

  1、继续完善村居民自治工作。

  2、20xx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资格审批。

  3、清理和完善违法生育卷宗,继续深入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4、20xx年度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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