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办幼儿园承包合同

2022-05-04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朝阳幼儿园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甲方将学校幼儿园转包给乙方经营,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费金额为每年。

  三、承包费付款方式:

  1、承包费:本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2、如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承包协议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预收取的承包费,并按该部分承包费的2倍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如上级政策原因导致承包协议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的承包费。

  四、幼儿园内现有资产、设施、设备,甲方交给乙方无条件使用。承包期内新增的设施、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或承包协议终止,乙方出资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主处理。

  五、乙方享有独立的人事权,所需人员及工资待遇均由乙方自主确定,甲方无权干涉。

  六、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七、承包期内,甲方应保证幼儿园的水、电的正常供应,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负责幼儿园设施、设备的维护,保障正常安全使用。如因幼儿园设施造成人员伤害以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甲方协助承包者办理幼儿园的证照。

  十、国家政策给予幼儿园经济补助全部归甲方所有。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中如有一方违约,除按协议中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十三、本协议履行中产生纠纷,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零陵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签字时间:年月日

  签字时间: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