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邻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承诺遵守有关房屋租赁条赁,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定本合同
一、房屋租赁地址:
二、期限:
1、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如果将房屋再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乙方未能满合同期退租,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所有押金及收回房屋,并追收尽心尽力所有一切款项,乙方不得有异。
4、此房屋可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租金:
1、甲、乙双方议定: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房屋租金定为 元/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房屋租金定为 元/月,房屋租金不包括电话费、水费、电费这些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先付后用原则,乙方预交第一个月租金。
3、乙方租房前预付三个月租金人民币 元作为押金,押金到租房结束时,乙方付清有关费用后,甲方把押金退还给乙方。
4、甲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租金,也不得中途以任何理由收回房屋的使用权,否则甲方退回乙方押金,另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交付房到时,水、电必须到房屋内。
2、甲方在租房给乙方以前的一切争议与乙方无关。
3、乙方在租用期间,水、电、必须到房屋内;
4、房屋因不可抗拒的力量导致损毁,互不承担责任。
5、房屋二楼以上,安全以外的事与甲方无关。
6、如遇上政府拆迁,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损失。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币法院起诉。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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