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实习目的与意义
毕业实习对我们的毕业非常的重要。为此,我们首先必须要明白:在实习中我们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也就能为毕业带来真正而又完美的开幕。
法学毕业的实习是我们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一个部分,是综合的实践阶段,在这个阶段,是我们在实习单位通过指导老师的,独立从事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尝试阶段,其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应对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对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化、综合化运用、总结和深化的过程。通过在工作单位的实践,培养严肃认真、刻苦钻研、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并且敢于创新,能正确地将独创精神与科学态度相结合。让我们能够在现实氛围中寻找自身差距,在弥补自身不足的同时强化进入社会前的适应能力,使毕业生信心十足地面对就业,顺利完成人生的角色转变,同时让我们毕业生对所学专业的现状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对毕业后的去向有一个清醒认识和明确定位,有效避免了就业中普遍存在的盲目性,大大地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率。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南明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坐落于贵阳市南明区机场路,南明区人民法院门朝南开,大门左侧是一座四层楼,是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分为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大门右侧是一座五层楼,一层、二层、三层主要是机要室以及一些日常办公机构,四层、五层为刑庭和行政庭。我实习的刑二庭就在五楼。五层楼的右侧是南明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它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窗口。除了刑事审判庭、立案大厅以外南明区人民法院还设有执行庭等。刑二庭主要审理的是有关盗窃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财产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我在刑二庭实习的主要工作是帮助法官整理并装订卷宗,处理日常工作,将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三、实习过程
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贵阳市南明区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尊重法院工作人员,同时注意自己的语言、举止、仪表,并认真撰写实习小结,及时总结实习经验与体会。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主要的工作是装订卷宗。刑事案件的卷宗与民事案件一样分为正卷与副卷。但与民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又多出了对犯罪分子减刑假释的案卷。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旁听了案件的审理,从整体上与上次实习所旁听的民事案件的审理作了区别:民事案件的审理往往注重平等当事人的利益;刑事案件的审理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保护社会整体的利益。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了解并巩固了与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相关的知识。通过与法官交流,我了解更多的书本上没有的专业技能,也明白了更多的实际工作情况。到实习结束,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肯定与更好的评价,在认识上有了很大的收获,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
四、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我和几个朋友来到南明区人民法院,由法院负责人统一安排,把我们分配在刑二庭的各个办公室。在刑二庭实习的两个月,我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将理论与实际更好的结合。
整理并装订案宗。现在虽不是年末,但是每天处理的案件增多,一项艰巨的任务-----归卷,便摆在了整个刑庭工作人员的面前。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给案卷排序、封皮,然后装订成册。通过整理案宗,我了解各种文书的分类和归档,对一审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简单的程序有了更深人的了解。这个工作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它却是非常重要的。案宗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与整个案件息息相关,翻阅卷宗便能够更清楚地了解案情,对案件作出很好的定位。刑事案件的卷宗与民事案件一样分为正卷与副卷。正卷从先到后需要排列的是: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立案通知书、回避申请书、呈请拘传报告书、判决书。副卷需要有:合议庭笔录,审委会讨论笔录,判决书。如果有辩护人材料的还要把律师的所函,授权委托书,辩护材料这些排到正卷里面,然后,把这些材料编页,编目录、备考表,装订起来。但与民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又多出了对犯罪分子的减刑案卷。减刑案卷包括减刑建议书、审批表、检察院评审表、支队减刑建议书、执行通知书、合议庭笔录、减刑呈批表、审理报告、刑事裁定书、减刑通知书、送达证等。
案卷就是整个案件的真实写照。通过整理并翻看案卷,我能够从案件立案到审结、执行,去分析整个案件。
旁听案件的审理。在实习期间,旁听案件也能给我上很好的一课。我们刑二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检察院提起的涉嫌间接故意杀人案。
案件的事实:被告王某驾驶一辆无牌照的重达25吨的大卡车,在拐弯时撞到了和自己顺行的行人马某,王某在没有确认马某是否死亡的情况下,主观臆断其死亡,故采取倒车的方式,最后导致马某死亡。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王某的倒车行为进行了辩论。检察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坚持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通过旁听这个案件,我又进一步对(间接)故意杀人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了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一种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并且这种心理状态是以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为根据,如以本人的能力、经验、当时的环境和其他客观条件为判断基础,在客观上通常表现出一些积极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而(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既没有要依据某些条件避免结果发生的意图,也没有避免结果发生的行为,无论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所以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
在本案中,我认为王某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因为其行为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在主观方面,王某对马某的死亡结果持放任态度。其倒车的行为从实践中来说也是不符合常人思维的。
判决书的完成。判决书的制作看起来是一个比较简单的工作,但是要做好它却不容易。一般来说,每次开完庭之后,经过合议庭合议,审委会讨论,审判长就会在电脑里面写出判决书初稿,接下来的工作,就需要把写好的初稿先打印出一份进行校对,除了注意判决书是否有错字,格式问题这些小问题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注意刑期的计算了。刑期对于犯罪分子来说算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犯罪分子被关押的时间的长短。若判决书规定的期限长于或短于实际判决的时间,则不利于保护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构成对司法权威的威胁。
校对完成后,便进入到了正式打印阶段。打印的份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要留有至少五份的备份。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还了解已审结的一审案卷的邮寄。首先,填写送达回证。送达回证的份数依据原告与被告的人数而定。将送达回证以及案件卷宗、判决书封到邮包里,交到机要室。最终由机要室发出邮件。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我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脱节的地方。现在我们的法学专业教育往往重视理论轻实践,导致走出大学校门的学生面对社会不知所措,所学的理论知识无法真正的运用到实际的案例中。就整理装订案宗来说,这是在课堂上绝对学不到的。比如接待当事人等,没有很好的沟通能力和技巧是办不来的。因此,我认为学校的教育应该加以改进,加大对法律事务的操作,比如多开展模拟法庭,丰富课堂案例,让同学们积极参与案件讨论,形成自己的认识等等,从未更好的做好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多与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联系,请求定期与同学们交流信息,甚至可以多旁听一些案件的审理,增加实践的机会。
五、实习总结
通过毕业实习的两个月,我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也预先体验了自己还没涉足的领域,更学到了书本教不会的办事能力。通过此次实习我发现了自己在平时学习中的不足,使我明白要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学习,不断巩固专业知识,平时不能认为自己对课本专业知识的掌握不错就行,等到实际操作运用时才知道知识是来不得半点马虎的,平时的不确定,在实际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很有可能会酿成大错,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因此,要不断巩固加强自己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扩大知识面。
此次实习总体来说是成功的,通过学习我既锻炼了自己,也发现了自身的不足;既了解学好专业知识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将其实际运用的关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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