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 _____小区 ___号楼 ___单元 ___楼___户一套房产以人民币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 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该套房产是现房,系__ _____单位福利楼房,包括楼房建筑面积 ___平方米、车库___平方米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甲方保证合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产权无争议,保证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转让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合同、文书资料等权利凭证。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对该房产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上述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五、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该房产各项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该房产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甲方保证在交接时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造成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处置、被第三人追索,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乙方购买甲方房产后,如遇拆迁等情况,所获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八、本协议一经确定,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约,需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中未详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效力等同,甲方、乙方、见证人各留存一份。
甲方(卖方):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年 月 日
证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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