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为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上表清单:
签约合同价: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乙方于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电话通知乙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甲方工地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乙方负责栽植。栽植养护期一年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甲方先定的苗木,植株强壮、完整无外伤、树杆直、无病虫害,树干无缝缠草绳至主干2.5米处,土球无破损,苗木土球上围直径1.5-1.6米,土球厚度85-100公分,土球下围直径1.3-1.4米,草绳搂底满包,土球腰绳缠绕至土球厚度的三分之二,草绳缠绕间隔1公分,一米处直径为30CM以上。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四、苗木种植质量要求及验收
1.苗木一年种植期内100%成活。
2.苗木符合检疫要求,没有病虫害
3.苗木树形优美,不偏冠,无折枝;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办证,起挖、包装、装车费、种植、养护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下车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车苗木款项的50%,种植完成后付苗木款项的30%,剩余10%等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
六、责任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
3.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如特殊情况货不能到达工地,要及时通知甲方并阐述具体原因,以免给甲方造成不必要地损失。
七、其它约定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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