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确保 年直管楼房抗震加固工程第十四标段门窗安装施工生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因门窗本身的设计、安装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在门窗安装前必须对门窗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必须保证门窗各种节构安全可靠,方可安装。
3. 乙方派驻现场人员安装时,对违反操作人员进行纠正,如有不听,应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
4. 安装门窗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在作业时攀沿窗户进出窗户,酒后禁止安装。
5. 在暴雨、大雪或风速大于5级时候不准高空作业。
6. 安装门窗时,乙方若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7. 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因工伤的索赔及其他雇佣人员的纠纷索赔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双方共同遵守各级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共同遵照执行高处作业门窗安装说明。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要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公平处理,确保高出作业安装门窗施工工程顺利进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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