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的东莞生态城及相关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全程“投资咨询、策划服务”工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项目的投资策划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密切配合,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樟木头镇的西南面,规划总占地面积约41000亩,由樟木头林场36000亩林地(以下称“宝山林地”)和樟木头镇南城新区4896亩土地(以下称“南城地块”)组成。宝山林地中,有3000亩林地将通过林转非等程序转为本项目经营性建设用地;南城地块至少有1700亩为本项目居住用地。
本项目以宝山林地为基础,依托原宝山森林公园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借樟木头镇浓厚的文化底蕴和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打造以“生态、文化、人居”为主题的国际级旅游度假新城。
二、 服务内容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本项目的前期策划、政府协调、项目规划及设计给予专业顾问咨询的支持,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 对项目规划设计的理念和定位提出专业意见;
2. 负责全面协调项目涉及的规划、林业、环保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
3. 对项目规划设计的总体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4. 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功能分布及空间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5. 对项目规划设计的配套设施规划的合理、完整性提出专业意见;
6. 对项目规划设计的住宅及商业功能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7. 对项目规划设计的目前及未来市场风险规避、后续项目发展提出专业意见;
8. 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提出专业意见;
9. 根据本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的内容,从该项目区域发展和项目营销策略角度,结合品质要求,提出对项目成本控制的专业意见。
10. 通过该项目规划的后续发展及甲方企业发展对土地的规划需求,对以下事项提供专业服务:⑴项目形象品牌建设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⑵甲方以此项目为契机的企业品牌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三、 服务目标
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政府协调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该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
四、 服务费用
在本合同范围内,本项目策划咨询服务费以甲方取得本项目地块的政府出让土地的楼面面积为收费计算依据,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该楼面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30元的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并取得乙方的正式服务发票后三天内向乙方支付首笔服务费用人民币13963080元整(按照甲方于20xx年9月10日摘得本项目相关地块的相应楼面面积计算)。后续各期服务费用,须按乙方的服务工作成果以及甲方项目开发推进的实际要求和情况,并参照本合同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相关文件(若签订),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后安排支付。
以上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乙方在工作、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费用,亦包含乙方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五、 付款方式
项目策划咨询服务费用由甲方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六、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名人签署:
服务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名人签署: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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