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法人: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合作内容:甲方所代理汽车品牌的售后服务工作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管理、服务。
二、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维修所需的场地,用于建设维修地沟,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所需的工具房两间,乙方所用水电费自理。
3. 乙方售后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乙方负责聘用、管理、以及薪酬发放,服务人员劳动保护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 乙方必须投入充足的资金来保证售后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因资金短缺影响到配件的供应,导致客户投诉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5.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要求标准建设配件库,由专人负责采购、管理、发放,并管理好索赔件。
6. 乙方必须购置售后服务工作中所需的专用维修工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7. 乙方必须按时参加厂家的售后服务工作会议,不得借故缺席,必须配备专用的救援车辆,以满足售后服务工作的需要。
8. 乙方所聘用的技术人员去售后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9. 乙方必须认真做好维修场地的防火防盗以及卫生工作。
10. 乙方去售后服务过程中,因技师技术原因,工作责任心,态度等与客户发生纠纷或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1. 甲乙双方合作期届满后,如不能续签协议,乙方在合作期内购置原厂完好的配件由甲方按原进价收回。
三、 售后相关费用收取的规定:
1. 甲方与各汽车厂家的全年销售与售后服务挂钩的奖励均归甲方所有,售后单项奖归乙方。
2. 各品牌汽车的首保费用均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必须对客户负责,认真做好车辆的各项保养服务工作。
3. 售后服务过程中,工时及配件费用的收取,严格按照各厂家的收取标准执行。
4.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件的价格。
5. 售后服务中正常索赔的相关费用归乙方所有,非正常索赔的费用净利润甲、乙双方按1:1进行分成。
四、 特别规定: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税务、厂家均以榆林兴源汽贸公司出面,涉及行业检查、管理均以乙方出面。
2、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所经营品牌或总的销售量达到200台时,甲方向乙方以售后总利润的10%进行提成,由财务人员核对后按月进行结算。
五、 合同期限:叁年,每年度新补充的业务分成内容在本协议框架内形成补充协议。
六、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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