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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年终工作总结

2020-01-13 来源:易榕旅网

  区卫生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整体部署,在创建“生态区”工作中,结合行业职能,以改善农村居民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保障为主线,着力推进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就医条件;着力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着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村居民“病有所医”;着力实施惠民医疗服务,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健康水平。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群众满意。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各级部门相互配合,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呈现四个亮点:一是宣传工作形式多样、渠道广泛、深入扎实;二是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的监控力度较大,在控制药品使用率上,对达不到《药品目录》内规定标准的,患者出院时,差额部分予以补报。对有质疑的病人,稽查都有登记、笔录、处理意见,有效地预防了基金风险;三是档案管理工作细致,内容齐全,整体管理规范;四是统计底数清楚,数据准确,分析透彻,可操作性强,有说服力。同时通过“三让”推动新农合工作开展:一是让群众放心参保。区合作医疗办公室严格基金管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运行;坚持大额补助公示制度,接受农民群众监督;二是让农民放心就医。农合办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的监控力度;严格执行《药品目录》内规定标准;对医药费用报销采取公示制度;三是让农民得到实惠。为了让农民及时拿到补助金,各定点医疗单位执行先行垫付补助金的制度,在参合患者出院时就能及时拿到补助金,减少群众的申领程序,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二、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治工作。

  一是设立“济困病床”,提供优质廉价服务。在区属医院机构设立济困病床,做到每个乡镇卫生院不少于4张、区直医疗机构不低于15张,在就诊、取药、住院等环节上为困难患者的就医开通了一条“绿色通道”。

  二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物价部门制订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落实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

  三是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狠刹开“大处方”,切实减轻患者负担。以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通过在各级医疗机构中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树立“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高尚医德,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开具处方合理化,刹住了不良医风,降低了群众的医疗费用。

  四是认真开展便民服务,实行单病种限价。各医疗单位实行至少5种单病质量和费用控制管理,大力推行辅助检查认可制度。在患者病情稳定、未出现异常变化、不影响诊断的情况下,对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相关检查报告予以认可,有效地降低医疗费用。

  五是严厉打击出租承包科室等非法医疗行为,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共取缔和清理擅自执业的“黑诊所”13家、移交公安机关10家。查处超范围执业6家、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14人,处罚36家。确保了全区医疗服务秩序的规范化。

  三、抢抓机遇,做好基层医疗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0xx年,我局抢抓国家扩大内需的大好时机,积极争取省市项目建设资金,改建我区卫生基础设施。新建和改扩建了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20xx年安排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改造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另外,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还对全区乡镇卫生院的厕所进行改造,进一步做好卫生院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受到患者的热烈欢迎和好评。

  四、年度内完成卫生下乡活动60次以上。

  按照省卫生厅“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安排,区直医院分别帮扶。另外,我局加大卫生支农力度,组织动员区直医疗卫生单位采取“一帮一”的形式,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我局还要求区直医疗单位的中青年骨干力量每年必须到乡镇卫生院蹲点帮扶满6个月,时间不够者取消当年晋升晋级资格,并采取有效激励机制鼓励城区医疗机构名医、技术骨干到乡镇卫生院坐诊、下乡锻炼。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不出乡的情况下,得到城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较高水平的诊疗。确保送医下乡工作落实到位。目前,区直各医疗单位卫生下乡帮扶次数已达70余次,卫生下乡帮扶活动仍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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