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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劳动合同

2020-12-13 来源:易榕旅网

  发包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工作  

  1、 甲方负责洽谈承揽装修业务;  

  2、 甲方负责广告策划和发布,设计方案和制作工服;  

  3、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 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 乙方工作  

  1、 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统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甲方公司标志;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 乙方应处理好物业及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监理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 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6、 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或以甲方的名义私自承揽业务,如有业务应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承接;  

  7、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8、 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9、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____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0、乙方自行办理所带队伍人员的公安检查等一切手续,出现问题甲方不负责;  1

  1、乙方不得与现场监理人员及我公司其他人员私下交易,一经发现全部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

  b)、不可抗力;  (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 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 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 水、电、暖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 防水工程验收;  

  D、 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 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 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 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自愿将伍仟元交予甲方作为质量保证押金,乙方每完成一个工地,甲方从每个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后结算总额的500元作为工程保修金,每个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满两年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押金待双方合作结束(合作结束时间为乙方最后接的工程竣工日)后满两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中期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待工程整体完工且业主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5%,其余5%在验收完成后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押金一次性支付乙方。  

  3、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4、 乙方在甲方处所领取工作服、工作牌,现场标识等,甲方在乙方进行后一次性扣除,并不做退还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 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  乙方:  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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