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的共同协商,特定此劳务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富蕴县库额尔齐斯镇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富蕴县2#3# 楼
2、 工程地址: 富蕴县城
二、 承包方式及范围
1、 承包方式:人工劳务承包
2、 承包施工范围:凡施工图所列的所有水暖安装项目。
三、 质量要求
乙方所承包的各项施工项目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保证各职能部门一次验收合格。
四、 竣工日期
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 天完成。从 月 日开始, 月 日全部完工。
五、 承包价格
1、每平方米15元人民币,
2、 付款方式:按照本价款每月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拨80%作为工程进度款。以本项目部负责人核定量为付进度款的依据,竣工验收一月内付清全部余款、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施工所需的材料。
2、 对乙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教育、。
(1)、不按照图纸、施工规范施工;
(2)、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的指挥、安排、协调;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工期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及相关规范、文件的规定。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施工所需工人组织、安排、协调、管理工作。严禁动乱、违法乱纪行为。
(2)、乙方派1名管理人员与甲方协调、洽谈工作
(3)、乙方负责派人搞好现场内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工完料清,不浪费所有的材料。
(4)、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要求施工。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施工管理及操作。若违反上述规定施工、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法律、法规、经济责任。
八、违约
其中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而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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