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信息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双鸭山市中心支行的具体要求,我县支行针对自身机房环境、电子设备运行情况、UPS运行及电池使用情况、防雷设备及检测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设置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我支行网络管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及业务应用系统运维管理等基础工作扎实,实现了信息技术工作的安全有效开展。未发生网络管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及业务应用系统运维管理方面信息技术风险案件或重大事故。
二、自查情况
(一)计算机场地管理方面
(1)我县支行为独立计算机机房,网络设备、通讯设备等与营业室办公场所设置于不同区域,有单独出入口,实行分区防护。
(2)我县支行计算机机房内有空调装置,无暖气设备,顶棚及壁板采用防火材料,符合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防火等级。但机房灭火器为干粉式,不符合机房灭火器应为二氧化碳式之规定。
(3)我县支行计算机机房因与业务办公场所设置于不同区域,不存在办公桌椅、纸张、用电设备等易燃易爆隐患。
(二)设备设施管理方面
(1)我县支行机房供电设备:机房UPS一套,机头品牌艾默生,UPS电池为8块,使用时间为1年,不存在超期使用现象,可支持主要业务连续用电2个小时左右。
(2)机房强弱电综合布线规整,无飞线现象。
(三)场地运行维护管理方面
我县支行计算机机房与业务办公场所设在不同区域,有单独门禁及出入口控制。外来人员出入需登记,但存在漏登现象。
三、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发现的上述问题,我行要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
(一)切实加强计算机机房与基础设施管理,规范安全操作,合理配置各项设施,进一步提高设施维护,为信息系统和网络提供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二)针对机房灭火器不符合要求、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不全等现象,我支行将尽快购置合格灭火器产品,并完善人员出入登记制度。
(三)加强科技人员培训,熟悉科技管理制度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科技人员业务能力,保障全行系统安全、平稳、有效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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