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研诚信工作的不断开展,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在科学研究中,科研诚信是保证科学发现和发明创造的基础;在科技与经济结合中,科研诚信直接影响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科学普及中,全社会容不得科技界有丝毫违反科学精神的现象。为了保障我国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我们必须大力营造鼓励崇实、唯实、求实的政策环境,科技界必须率先克服虚荣浮躁的不良风气,建立求真务实的道德风尚。
尽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但仍面临许多艰巨的任务。今后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法治。包括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研究制定科研不端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细化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权力,提高可操作性。推动科学共同体,制定完善的科研行为规范,促进科技人员遵守科研诚信规范和科研伦理规范。二是要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评审、成果验收、科技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项目承担单位建立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的规定和程序,并将其作为申报条件之一;实行科研诚信承诺书制度,并为参加项目实施和管理咨询的科研人员建立科技信用档案;在项目申报和成果验收中使用抄袭剽窃检测软件等技术手段,主动排查科研不端行为。
加强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的考核监督,对违反科研诚信规定的要给予红黄牌警告。在科技奖励评审过程中,实行三轮公示制度,让优秀在阳光下闪光,让不端在阳光下暴露。三是进一步完善科技评价制度,突出科技评价的创新导向。完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评价考核制度,建立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指标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重数量轻质量的评价倾向。四是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公民基本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科普宣传和专业教育等,将诚实守信的内容纳入教育的全过程。
当前,我国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还主要停留在道德谴责和学术惩罚层面,进行行政处罚、追究法律责任还缺乏依据,今后应加强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法律法规建设,为有关单位惩处学术造假和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处理提供法律依据和途径。另一方面,要注意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在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形成民主、宽松的风气和机制,促进学者自我道德养成,并使学术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
作为沈阳农业大学的一名研究生,我认为研究生应该培养自我学习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要有注意科研能力的培养,可以借鉴前人的结论,但不能一味地抄袭,要有自自我创新意识。相信只要我们能及时的端正思想,我们的科研风气一定会是最浓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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