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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合同书

2023-08-10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本流转合同,保证共同恪守。

  一、 标的:发包方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地。

  二、 流转形式:租赁 三、 流转承包土地状况及用途:

  发包方同意将本(村)组农户的弃耕土地 亩(大写___亩)转包给承包方作为花卉、园林、养殖等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承包期为 年。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的权利:

  (1)依法拥有土地所有权;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操守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约定收取土地承包费,若承包方所承包地在依法征用后,青苗补偿费和原田地边的林木补偿费如承包方已付给农户租地补偿时由承包方所有;

  (4)依法收回承包地;

  (5)合同到期解除后,负责监督承包方对土地的还耕恢复。

  2、发包方的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占用土地,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信息等服务;

  (4)协助承包方,调解本(村)组区域内承包方之间的土地纠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承包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后有权依法获得业主建设设施和经营损失等相关补偿和赔偿;

  (3)有权在承包土地上,修建生产经营、管理和休闲旅游设施;

  (4)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承包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如数按时交纳土地承包费;

  (2)承包的土地和其它集体生产资料,不得擅自变卖,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服从国家、集体建设和规划依法用地的需要;

  (3)维持土地农业或休闲旅游用途,不得用于其它建设;

  (4)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将耕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5)按合同约定,负责土地还耕地恢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 合同标的及履约方式

  土地承包费实行:地600元/亩/年、田800元/亩/年计价,按每年付清当年租金。

  六、 保证措施

  1、合同期满后,承包方若不再继续承包,或中途承包方要解除本合同,土地的还耕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若因政策调整需变更合同或中途发包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土地的还耕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七、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的;

  (4)承包方丧失承包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 其它约定

  在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调整,由双方协商,按政策执行。

  九、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本合同标的具体数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若发包方因非法干预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毁约、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损失,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所有损失。 承包方有下列情况者:

  (1)不按时交纳承包费;

  (2)荒芜承包地,破坏承包地上集体所有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设施行为的;

  (3)不服从国家、集体建设规划用地的;

  (4)擅自改变耕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5)擅自毁约、违约,不能按规定履行约定责任的。

  应分别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相关经济损失,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十、 其它事项

  若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执行。

  若国家征用此承包地,经相关补偿后,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都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发包方法人、相关农户及承包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此合同具体租用面积由承包方造册给相关农户。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相关农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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