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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责任书

2021-07-21 来源:易榕旅网

  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烟草系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规章,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实行本岗位与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切实将“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有责”的安全管理原则落实到实处,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烟草分公司实现安全发展,签订本责任书。

  一、年度考核控制指标

  (一)消防安全:无火灾事故。

  (二)生产安全:无生产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无职工群体性中毒事故;无设备重大事故;无轻伤事故;固体废弃物(电子产品)处置符合要求。

  (三)交通安全:无特大交通事故;无负次责(含次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

  (四)治安安全:无重(特)大被盗案件;治安综合治理达标。

  (五)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

  (六)安全教育:每月召开1次安全会议,每月召开1次驾驶员培训会议;按时参加消防演练;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七)安防建设:完成县局分公司安防设施建设招标相关工作。

  (八)6S管理:所有工作现场符合6S管理要求。

  二、办公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条例和行业有关制度、规定,确保部门员工远离黄、赌、毒。

  (二)负责组织安排本局(分公司)办公楼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上报发现的安全隐患。

  (三)负责组织安排本局(分公司)办公楼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并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四)组织制定食堂安全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本局(分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定期开展车辆检查和维护;制定车辆和驾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本局(分公司)印章和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本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每月组织一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八)逐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与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确保组织、制度、安全管理的落实。

  (九)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有效运行,年内接受1次体系管理评审。

  (十)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每月亲自带队组织安全检查1次。

  (十一)负责及时组织20xx年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配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员。

  (十三)负责网络运行安全,负责检查网络与系统运行,并组织维护。

  (十四)严格执行县局(分公司)要求,完成县局(分公司)和地方政府安全工作任务,确保年度安全考核控制目标实现。

  三、评价考核

  (一)县局(分公司)安委会在日常监督评价的基础上,年末按照《贵州省烟草商业安全工作管理评价办法》,对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审考核并兑现奖励。

  (二)设立安全专项奖金,把安全工作与部门安全工作挂钩,实行安全工作追究制度及重、特大责任事故(案件)一票否决制度。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年度评审达标,并全面实现年度控制指标的部门为安全管理工作达标部门。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未按行业要求实施和有效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未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未及时组织20xx年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相关工作;未实现年度考核控制指标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

  四、奖惩

  (一)奖励

  1.经考核被评为县局(分公司)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发给部门奖牌,发给部门奖金20xx元。

  2.经部门推荐,由安监部门审定。被评为县局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颁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证书,发给奖金1000元。

  3.经考核安全工作达标的部门:所有员工按岗位系数1000元发给年度安全生产奖励。

  4.凡部门安全工作达标后,对部门安全员另行再奖励(烟叶站1500元;卷烟营销、专卖办、物流1000元;机关800元)。

  (二)处罚

  1.经考核为安全工作不达标、不到位的部门,取消全员安全工作达标奖金,取消安全员奖励。

  2.对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案件)的,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即否决第一责任人、责任人的年度绩效工资和绩效奖励,否决当年与次年单位评先资格,否决当年相关责任人个人评先及晋升资格,同时依照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由县局(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依照法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三)其他

  1.对于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抢救,减少损失,认识好,整改措施有力的,可以从轻处罚;

  2.对于隐瞒不报或以大报小,以多报少和不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的,从重处罚;

  3.本责任人如有变动,由继任人履行其职责,责任书继续有效;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局(分公司)及责任部门各执一份;

  5.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下一次安全责任书签订之日自然失效;

  6.本责任书由县局(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分公司 分公司办公室

  安全责任人: 安全责任人:

  二○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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