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审计厅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全力服务国家治理,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奋发进取,创新创优,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公共财政“卫士”作用。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201X年,我局紧紧围绕重大政策执行、财政管理绩效、经济责任履行、系统风险防范等方面,深化审计内容,加大审计力度,提升审计成效。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和调查374个单位,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25.32亿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1.34亿元,核减投资额11.55亿元;移送处理事项13件,处理人员15人;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23条,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被党委、政府批示采用477篇次。
(一)以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为目标,扎实推进政策跟踪审计。今年以来,根据省政府部署和省审计厅安排,我局对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了跟踪审计,突出关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政策执行情况、重要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等五个主要方面内容,定期报送跟踪审计结果。跟踪审计推进了简政放权、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技能环保产业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以促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为目标,加强政府预算执行审计。201X年,我局继续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共实施了以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地税征管情况审计为基础的5大类13个审计项目。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突出三个特点:一是密切关注财政存量资金增减变动情况,促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持续关注“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促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三是关注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促进简政放权和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三)以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为目标,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今年以来,我局共完成12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在实现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基础上,我局又启动了新一轮县级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宝应、高邮、仪征等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此外,还完成了扬州4所高校5名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了扬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报送的相关要情信息被市委书记谢正义、常务副市长丁纯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有力促进了问题整改和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目标,加强政府投资审计。201X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投资项目,扎实开展了头桥水厂、邗江南路、黄金坝闸扩建等项目的工程审计。截至10月底,共核减投资额6141万元,揭示了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及延误工期导致造价增加575万元等问题,还反映了工程建设程序及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跟踪审计建议748条,被审计单位即知即改447条。在节省财政资金的同时,促进了被审计单位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此外,我局还继续重点推进了援疆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
(五)以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执行为目标,加强专项资金审计。201X年,我局结合政策跟踪审计持续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组织力量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市级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项资金等进行了审计。审计不仅揭示了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还对有关事项进行了依法移送,要情专报信息被市领导批示4次。
(六)以服务党政中心工作为目标,开展党委政府交办项目审计。201X年,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和要求,我局共承办了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2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审计督查项目13个。根据市委书记谢正义批示要求,我局组织江都、广陵两地审计机关对全市“菜篮子工程”运营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副市长丁一的批示,要求市农委、市财政等部门积极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根据常务副市长丁纯批示要求,我局开展了城控集团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488.0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886.7万元,并向市纪委移交了相关案源线索1条,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立案侦查。配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全市5个地区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情况等13个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提供审计档案4次32卷,帮助查清查实了有关问题,有效发挥了审计反腐败“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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