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格式)
1 目的和范围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规定了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 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 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制度
3.1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b) 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c)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d)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e)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f) 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3.2 安全管理员及档案管理员应认真贯彻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做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 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 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安全管理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做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 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 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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