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馨园物业公司出租房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削减出租房安全事故,爱护国家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依据《胜中社区管理中心出租房〔场地〕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出租单位职责:出租的为遵章建筑,符合安全规定的毛坯房或初装房。
承租人责任:
1、对外经营的,必需自行办理《消防安全营业答应证》,自备符合安全标准、完好有效的灭火器、水龙带等消防器材,自行安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
2、承租人及所雇员工均会操作、使用消防器材,并应把握火灾、火险时的紧急疏散学问。房屋在使用期间,应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承租人不准在室内乱拉乱设电线、电源,要根据规范要求使用电器设备。承租人不得私自更改配电系统,不得私自增加电器设备,更改线路标号,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4、承租人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及负荷开关,对于老化的电路、不符合规定的开关、用电器,要按规定准时更换。
5、承租人所使用房屋的用电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供电,做到无人时断电。
6、承租人使用燃气的,要严格根据安全用气管理规定,不许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要严格遵守“三前三后八不准”的`用气要求,杜绝违章用气。
7、承租人使用燃气的,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严禁转变用处、扩大用气范围以及增装、改装、撤除、迁移固定燃气设施等违章用气行为。
8、未按上述要求,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责任一方承当。本协议一式两份。
出租单位:(签字)______承租人:〔签字〕______
出租单位:〔盖章〕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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