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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合同

2024-03-26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聘用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中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二、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6.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7.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9.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10.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商业秘密;

  11.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1.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

  (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

  2.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            种:

  (1)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            元;

  (2)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第 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            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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