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程造价:防水层每平方米 元,防水面积约 平方米。工程总造价金额约 元,竣工后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1 . 6材料选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本工程自20xx年 月 日开工,20xx年 月 日竣工(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之因素的影响,工期顺延)。
2.2开工前 天,甲方向乙方发出防水开工通知书。
2.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 经乙方检查,并经甲方确认基层不具备施工条件。
(3)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4) 非乙方原因,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施工:签证期限默许。
(5) 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三条 结算方式
材料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付工程款的 %,防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甲方付至工程款的 %,3%留作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的标准。
4.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住代表的监督。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1乙方进入工地,甲方负责给乙方防水施工单位提供用水、用电等方便。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材料仓库,并配备消防设备及其它安全设施。
5.1.2甲方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协调有关事项。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相关事宜。
5.1.3开工前,甲、乙双方应对基层进行验收,经双方依据验收规范对基层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5.1.4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夜间及地下的照明工作。
二、乙方工作
5.2.1乙方拟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甲方审批,及时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确认。
5.2.2乙方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规定时间限制为依据。
6.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在条允许的情况下,可对竣工的工程做闭水试验,来检验工程施工质量。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 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可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 、
乙方责任:
(1) 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在施工期间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 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除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外,均视为人为障碍并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3) 因建筑结构破裂变形(经由关部门认定)造成房屋的有关部位渗漏,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拖欠工人工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第九条 质量保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5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渗漏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两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承建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算工程款后终止。但该终止不影响质量保修及质保金条款的效力。
三.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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