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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塔吊租赁合同

2023-05-06 来源:易榕旅网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在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设备租赁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使用单位:

  1.4设备概况(见下表)

  名称型号

  设备编号

  数量

  单位

  臂长(m)

  高度

  进出厂费(万元)

  每月租费(万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注:开始计费时间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承租通知拆除之日终止。如若使用时间超出合同规定时间,则以实际发生时间计算,租赁费用及其它合同条款不变。)

  第三条设备租赁取费标准

  3.1设备进出场费:元。(大写:)

  3.2设备租赁费:元/月。(大写:)详见1.4条款。

  3.3租赁费中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及附属材料的使用费用:机械设

  备维修及保养费用:司机工资以及奖金。

  3.4国节假日、停工、停电、停水、塔基整修、大风大雨、非出租方原因造成连续停机7天以内,不减少租费,7天以上按60%收费。冬季停机按收取停机费。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

  4.1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承租方即一次付清。

  4.2设备租赁费按每月支付,每月30日前支付,否则出租方有权停机,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4.3工程完工后,机械设各出厂前,承租方要一次性结清剩余所有租费;如不能结清,出租方有权不拆除设备,其后果由承租方一方承担,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权加收的违约金。

  4.4结算方式:以支票支付。

  第五条出租方的责任

  5.1向承租方提供各种手续齐全,且性能良好的设备。

  5.2根据现场及地质情况,向承租方提供基础处理方案及图纸,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3对设备的基础进行验收,合格后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参与联合验收。

  5.4按照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对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5配备足够的有本市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积极配合施工,保证24小时服务,随叫随到,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设备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要求,不得故意刁难用户,否则承租方有权进行批评或按职工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直致更换工作人员。

  5.6设备进场后,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吊装技术交底……

  5.7设备若出现故障,应积极进行抢修,凡因故障停机连续超过6小时以上,承租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租赁费用。

  5.8承担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机械故障而造成的事故损失。

  5.9每月向承租方了解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虚心听取用户意见,满足用户的合理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最。

  第六条承租方责任

  6.1按照出租方提出的要求清理现场、道路,准备专用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

  6.2负责确定基础的位置、类型及方位,进行基础勘探,并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及安全技术交底,编写基础施工方案,负责基础施工。

  6.3负责硅基础的实验,并将实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以便于基础的验收和设备安装。

  6.4负责设备及其附属材料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果发生丢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6.5对机械设各工作半径内且影响其安全工作的,变压器、高压线、房屋、人行通道等进行防护。因防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6承租方配备足够的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止岗,配戴明显标服饰,以便于安全工作。因无证指挥、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7如若机械设备需要项升、锚固、加固高,承租方应提前五天通知出租方,以便工作安排。锚固前按规定的技术要求搭好脚手架、平台、顶升、锚固时应给出租方工作人员留出足够的施工时间。

  6.8向出租方司机提供食宿条件。

  6.9吊钩以下的吊索、扁担、灰斗、砖笼、卡环等,山承租方配备,因吊索具出现问题造成事故,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6.10承租方负责牵头,组织承租方相关部门、项目有关人员、出租方及安装单位共同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启用时承租方项目负责人须向出租方机长出具启用通知书;报停时出具报停通知书。

  6.11为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提高服务质.承租方每周给24小的机械保养时间,具体保养时间视施工情况而定。

  6.12为保证出租方更好的为施工服务,承租方项目负人应积极反馈现场司机的工作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违约责任山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8.1双方协商解决

  8.2协议下成,向当地法院申诉。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末尽事宜,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份,出租方执份,承租方执份。自签字盖章之日丰收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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