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餐饮食品安全,保障餐饮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单位(个人)向社会和监管部门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经营餐饮食品的内外环境、功能区间及设备设施等达到《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
二、保证所使用的食品及原料、添加剂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经营腐变质、霉变生虫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等食品,不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三、保证依法依规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四、保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洗净并经有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进行清洗,保持清洁。
五、保证成立自身管理机构,制定并落实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所有食品及原料从合法渠道采购,并确保渠道相对固定,畜类动物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并索取票据,建立台账,指定固定人员负责对食品及原料进行验收。
六、保证所有餐饮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经体检合格,将取得的健康证明贴入公示牌上墙公示,并经岗前培训,尤其是直接接触熟食和已消毒餐具的工作人员,岗前要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食品烹调、熟食操作和送餐等操作卫生。
本单位(个人)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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