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员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我司“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5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应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平稳度过节日假期。
预祝大家节日快乐!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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