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通用档口转让合同

2021-04-15 来源:易榕旅网

  甲方: (转让方)

  乙方: (承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档口转让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四隆集团景子街1号楼租赁的4f722#小百区档口(档口使用面积为4.19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23000元(其中含保证金838元,三个月租金2270元,所含租金从20_年3月1日起至20_年5月31日止)。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档口是合法的直接租赁者,并具有合法的转让权利。

  二、乙方首付给甲方档口转让费壹万捌仟元人民币,(从乙方交付甲方转让费之日起开始计算,甲方应在3日内将档口倒出,并将档口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的转让费余额(伍仟元人民币),待甲乙双方更名过户后一次性付清。

  三、如果甲方不能按期将档口交付乙方使用,并不能及时更名过户,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如果甲方违反本转让协议悔约,须按转让成交价格的二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