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气象服务工作,及时向人民政协报送气象工作开展情况和气象法律法规执行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积极主动接受政协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政协决议、决定和交办的各项工作。按照《宝兴县20__年度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宝政协办〔20__〕2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监督。
气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及时按照要求,将气象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报向县政协汇报,自觉接受政协的监督。
二、全力配合人民政协工作。
积极主动的为人民政协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条件,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服务信息、气象方面的专业知识、宝兴气候资源情况等等。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有关气象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及时落实。
三、努力做好政协宣传工作。
扎实开展政协宣传工作,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加强对政协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认识,为气象工作如何在政协的监督下更好履职打好基础,加快宝兴气象事业发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