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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职工集体协议书

2024-02-10 来源:易榕旅网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甲方(企业方):乙方(职工方):首席代表:首席代表: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

  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按劳分配,按月发放。

  第二条落实工资指导线,职工增资方案:按效益增长确

  定增资方案。

  第三条工资支付办法:通过银行以工资卡形式发放。

  第四条企业与职工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规定相抵触。

  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确立,并按规定报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须全面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协商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可按规定程序协商修改、变更或解除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协议内容。

  第九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并于期满前60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份,同时报送当地总工会一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保留一份。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职工首席代表签字:(企业盖章)(企业工会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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