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收养人):
乙方(送养人):
收养孩子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乙方的婚生子王瑞哲,送由甲方收养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自愿将婚生子王瑞哲交予乙方收养。甲方表示同意。
2、甲方保证为孩子提供正常家庭的生活环境,生活水平与甲方所在地区基本持平。
3、甲方按时安排孩子入托、就学,资助孩子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情况除外)及其他学业。
4、甲方提供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为孩子身心健康、学业规划等方面提供帮助。
5、甲方为孩子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6、乙方在探望收养孩子时,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并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孩子。
7、孩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甲方通知乙方,乙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有责任有义务到医院签署病情告知书和手术同意书,并参与孩子的住院护理,乙方食宿费用自理。
8、甲方在收养孩子过程中,确属存在虐待孩子情况的,乙方有权提出批评、申诉,甲方将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并及时纠正。
9、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和交通意外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孩子伤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0、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11、乙方把送养孩子的有关证明给甲方;
12、甲方不得收养一段时间又把送养孩子送还乙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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