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可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轻集料砼空心砌块事宜,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和单价:
轻集料空心砌块:容重≤900kg/m³,强度等级U≥3.5,到工地价为160元/m³,总价款按实际供货量使用计算。以上单价为含税单价,包括材料的运费、装卸费、材料出厂检测费、现场材料使用检测费等。
二、交货地点、方式:甲方负责运输到由乙方指定的场地卸车并堆砌整齐。
三、验收标准:同时满足国家现行质量强制标准和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以相关检验单位检验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全部材料供货完毕后进行结算,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50%。余款在20xx年2月28日前一次性支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几何尺寸生产。
2、如空心切块经现场抽样,不能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及相关部门的罚款均由甲方承担,并视为甲方违约。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每月所需要的产品数量,如甲方未按时供货且超出3日不送货到乙方场地按违约处理,乙方有权把结算余款作为乙方的赔偿,合同自动中止。
4、该合同单价为一次性定价,不论市场价格的波动,双方对些单价不作任何调整,直至甲方供完乙方该项目所需要的全部产品数量。
5、甲方各种型号成品砖送到乙方现场,乙方现场抽样检查,数量少于送货单的数量时,乙方有权把此前送的批次产品均按抽样所少数量的双倍扣除。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九、合同有效期限:乙方材料供完为止。
十、争议: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到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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