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自己 的出租车承包给乙方运营,该车于 年 月 日注册登记,品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经营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现双方就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出租车贵FU2359租给乙方经营,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贰仟贰佰元整,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人民币作为押金(由甲方出具收款收条),承包期满,如果乙方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甲方须如期退还乙方的全部押金。
二、承包期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则赔偿乙方损失 元整,交退还全部押金;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收回车辆,不退还押金。
三、甲、乙双方须在车辆行驶30天,更换发动机油壳牌,车辆修理费,每个季度二级维护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期内双方必须遵守的事项:
1、乙方必须在每月30日向甲方交纳租金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2200.00元),绝不拖欠,不得违约,逾期不交甲方有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并不退还风险抵押金,中途不退车,如退车,则风险抵押金不退。
2、乙方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止期间,必须遵守大方县城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检查考核表的每条每款,以及车容,车貌和驾驶员行为规范。因为考核表的40满分,就是出租汽车经营权,分被扣完,出租车和经营就报废掉了,承包期内乙方如不遵守考核表的每条每款导致分被扣完的,乙方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赔付甲方一辆出租汽车和经营权,乙方一年之内不得须扣超过 分,如扣超过 分按 元/分处理。
3、乙方不得用车为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扣留全部押金;同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时刻注意行车安全,高度警惕,凡发生交通事故,民刑事案件及上车下车人身伤亡与甲方无关;(包括机械事故引发的交通事故)后果不论大小;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他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以及不负任何经济责任。
5、乙方不能将车与没有驾驶出租车资格的人驾驶;如需转租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扣留全部押金。
6、乙方不得用车辆和证件抵押借款借物;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经双方协商,车辆今后增回的国家费用及车辆添加设备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给予出租车的一切优惠待遇,由甲方享有。
8、本车在甲方交给乙方时,由甲方负责检修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乙方将车辆还给甲方时,由乙方负责检修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交于乙方随车证件有:行车证、保险证,证件完好的交给甲方,如有遗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补办。
六、承包期满,乙方将车(包括前后牌照)及随车证件完好的交给甲方,如乙方没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须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如有违反合同,不退全部押金。
七、如乙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闷;如协商达成协议,交大方县人民法院调解解决或依法判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在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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