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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安全保证书范文

2021-11-09 来源:易榕旅网

  我叫 ,是 市(县) 镇(乡) 村人,经 介绍,进入新乐市化皮学校学习,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及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已经明确告知我相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为此本人和家长特向学校、学校管理人员及介绍人(家校联系人)自愿做出以下保证:

  一、学生入学保证:

  1、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保证不违犯《化皮中学规范化管理手册》中规定的任何情形;

  3、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范,确保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4、不爬墙,不爬树,不翻越围墙;

  5、不吸烟、不喝酒,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

  6、与其他同学搞好团结,不以大欺小,以老欺新,以近欺远,不参与或组织打架斗殴,骂人,吵架等有损同学间友谊的事情;

  7、不参与赌博,玩牌,不进“三室两厅”,不观看,传播反动及淫秽书刊和声象制品,不做违反道德,有伤社会风化的事;

  8、与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并及时找老师或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帮助解决,若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所有损失由介绍人(家校联系人)承担,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再向学生家长追索,同时学生自动转回原学校就读。

  9、如果本人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造成人身(自身、他人)伤害(亡)或财产损失的,本人及家长自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安全责任:

  1、因学生本人在化皮学校无档案,属借读生,为此在各项考试及中考中涉及到的各类问题,均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自行解决,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2、因学生本人未在我校参加《校园意外责任保险》,故要求学生本人及介绍人(家校联系人)要特别注意安全,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介绍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解决所介绍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的各类问题;

  3、为保证新入学学生遵守学校纪律,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必须将自己的工资卡押至学校会计室,作为所介绍学生的保证金。所介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若不违犯学校纪律,工资由介绍人(家校联系人)按月支付,若所介绍学生违犯学校纪律,造成损失的,学校会计室将直接从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工资卡上支付现金。

  本保证及安全责任书一式五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学校、学生个人、学生家长(监护人)、班主任、介绍人(家校联系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介绍人(家校联系人)签字:

  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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