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
本人已近临产(本人于x年xx月份怀孕,预产期为x年xx月xx日),属于计划内合法生育第一胎,并属晚婚、晚育。鉴于家庭住地()与工作单位()之间距离较远以及目前身体状况,难以坚持正常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产妇休假应为128天。现申请休产假,预计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望给与审批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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