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经丙方同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场地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湖天一色红星村老屋冲7号咖啡馆旁的洗车场地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场地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同丙方重新签定场地租赁合同。
三、场地转让给乙方后,场地交付甲方之前所有租金、水电费及其它费用,与乙方无关。乙方应履行原场地新定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场地现有的所有设备、家具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转让费共计人民币贰万元整。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万元,余额人民币万元。
六、甲方在签定协议后年月日起将场地交给乙方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叁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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