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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服务室制度

2020-07-14 来源:易榕旅网
 “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工作流程图

成立“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 召开村委会会议 → 制定本村实施方案 ↓

确定重点联系社 → 确定责任人 ↓ 明确各方职责任务 ← 联系镇涉农部门 →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 召开全村专项行动动员会 ↓ 设置举报箱 → ← 推选联络员 成立村检察服务室 公布举报电话 建立镇、村、社 三级联系机制 ↓ ← 制定工作制度、机制 → 检察服务室工作制度 ↓ 发放专项行动联系卡 ← 建立工作台账 ↓

根据实施方案分阶段、分领域开展专项行动 ↓ 调查走访、专项检查、 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 预防咨询、法律咨询

↙ ↘ 发现问题漏洞 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和干扰影响涉 农项目正常运行的刑事犯罪线索

发出检察建议、帮助整章建制 移送线索,打击犯罪 检察服务室工作职责

1.配合镇检察服务站,监督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协调解决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和服务国家涉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2.监督村社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及时了解掌握镇检察服务站的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涉检矛盾排查化解,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3.提供预防咨询,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向农村群众宣传政策法律,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4.帮助群众办理涉农资金、补贴等相关手续,协调镇检察服务站解决惠农资金发放和惠农政策落实等环节出现的问题,监督和发现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线索和问题。

5.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漏洞,确保农村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6.受理群众的举报控告,接受违法犯罪人员的自首。 7.完成镇党委、政府和镇检察服务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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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服务室工作制度

1.受理登记制度。热情接办群众的控告举报、服务诉求和有关意见建议,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登记。

2.分流移送制度。对群众的控告举报、反映的问题视情况直接办理或移送镇检察服务站,不属镇党委、政府管辖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协助镇检察服务站及时移送有关上级部门办理,对群众反映的涉及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予以办理或整改落实。

3.办理时效制度。对群众的控告举报、服务诉求和有关意见建议不得拖延,推诿。要及时报镇检察服务站协调处理解决。

4.工作台帐制度。建立真实、全面、整洁的工作台帐,要如实记录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时受理、办理、反馈的全过程;检察联络员要及时填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每天的工作情况;台帐资料要归类存放,由专人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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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服务室管理制度

1.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检察服务室工作人员工作服务、廉洁自律监督卡,公布监督电话,建立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检察服务室工作情况;建立服务农村工作台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每受理解决一件建立一本档案;对受理的群众控告、举报及涉检涉诉有关情况进行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2. 服务室办公制度。服务室负责人和联络室工作人员至少每周开展一次工作;并对村上开展联系服务的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督促检查。

3.考核评比制度。采取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分阶段分社进行阶段考核;年终考核纳入整体预防工作,按照标准统一进行年度考核评比,确保检察服务室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4. 廉洁服务制度。工作人员要强化主动服务的意识,依法履行职责,杜绝服务不到位、不及时,甚至倒服务的现象和问题,坚决禁止以服务为由收受群众钱、财、物和接受吃请等不良行为。

5.检查督查制度。村支书、主任要定期对检察服务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走访,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有效推进检察服务室工作,保障和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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