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院生产管理工作,推进细化管理与量化考核,完善、规范生产产值考核分配制度和办法,提高生产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生产工作顺利、高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产值统计方法
项目产值由经营产值、设计产值、服务产值、管理产值、项目调节产值和其他分前支出产值六部分组成。其中经营产值占20%、服务和修改产值原则上占8%、管理产值占5%,项目调节产值主要针对收费明显不均的项目由院生产负责人与院领导、所领导协商确定。
(一)设计类合同
设计类合同包括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合同,其产值(Q)=(项目合同额(C)-分前支出产值-项目调节产值)*(1-经营产值20%-服务、修改产值8%-管理产值5%)。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
设备总承包合同暂按25%折算,土建总承包暂按10%折算,计算方法同上。
(三)前期产值统计
1、未中标项目和配合经营前期工作产值补偿
对于未中标的项目方案,根据方案的设计深度和工作量按项目投标工程设计报价的1%~5%对设计人员进行产值补偿,并将产值直接分配给相关方案设计人员,具体补偿比例项目主师提出申请(附件1),经经营总负责人、院生产负责人、工程所所长(生产副所长)协商,报工程院院长签字批准;配合经营前期工作产值由项目主师或主创人员提出申请(附件1),经经营总负责人、院生产负责人、工程所所
长(生产副所长)协商,报工程院院长批准;
2、未收费可研报告
由项目主师提出产值补偿申请(附件1),院生产负责人协同经营总负责人、工程所所长(生产副所长)共同商定补偿额度,报工程院院长批准。
3、中标方案
中标项目投标方案产值从经营费(即合同额的20%)中提取10%-30%予以产值补偿。 二、产值分配规定
1、设计任务修改,原则上谁设计谁修改,不重复计算产值,除非另行签订修改补充合同;
2、项目配备副总师时,总师所占分配比例为4/A(A为专业比之和),副总师所占分配比例为2/A;项目配备名义总师时,名义总师分配比例为1/A,执行副总师分配比例为5/A。
3、除结构专业外,其余各专业名义专业负责人应分专业负责人比例的30%,实际专业负责人应分专业负责人比例的70%;结构专业的名义专业负责人应分配专业负责人比例的40%,实际专业负责人应分专业负责人比例的60%。
4、各专业名义校对人和审核人应分校对人和审核人比例的20%,实际校对人和审核人应分校对人和审核人比例的80%,若无实际校对人或审核人,实际校对或审核应分产值不予分配。
5、管理、承包类项目产值,按照工程进度完成的合同额进行计
算。
6、设计人员现场服务配合产值,由项目主师或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进度结合现场服务工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可阶段性提出,经现场配合人员、生产所长或所长签字确认后分配;现场服务工日按EEP平台统计为准,现场服务人员按照要求要及时填报服务日志;项目管理人员不参与设计服务费产值分配。 三、项目产值的分配比例提交流程
由专业负责人将专业参与人员产值比例提交给项目主师,由项目总设计师或执行主师汇总后提出项目分配产值和分配比例(见附件2),经相关工程所生产副所长(所长)签字后提交院生产负责人,由院生产负责人审核后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四、产值比例提交时间要求
每28日前由项目主师根据项目进度可分阶段提交本月产值分配比例。监理、管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每月28日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进度经相关部门生产副所长(所长)确认后提交产值分配比例。 五、本办法自下发后开始执行,由院生产负责人负责解释。
2014年4月1日
附件1:
前期产值补偿申请表
项目名称 设计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及工 作完成情况 专业 参与专业和产值比例 项目总设计师 年 月 日 投标 □ 可研□ 申请产值 万元 人员 工程所生产负责人(或所长) 比例 年 月 日 院经营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院院长 意 见 院生产负责人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适用于前期未中标方案和免费可研。
附件2:
产值分配比例提交参考格式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一)阶段比例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合计 (二)施工图子项比例
序号 1 2 …… (三)施工图子项专业及人员比例
子项名称:
专业 …… 项目总设计师(签字): 生产副所长(或所长)(签字): 生产副院长(签字):
人员 所占比例 子项名称 所占比例 100%
附件3:
各阶段分配参考比例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合计 备注:括号内数字为无初步设计阶段。
工业项目 10~15%(25%) 30~32% 55~58%(75%) 100% 民用项目 10%(25%) 25% 65%(75%) 100%
附表4
各专业各阶段综合工作量计算参考比例
阶 项目类段 别 前期 目 设 工业项计 目 民用项民用项合 计 122 主 师 20 总 图 10 建 筑 65 结 构 6 水 暖 电道 通 气 4 4 4 动 力 4 经 济 3 弱电 2 2~5 64~150 25~65 8~10 4~10 2~5 2~5 2~5 2~5 2~5 15~35 初 步 机械加设 工 计 铸造磨目 115 16 8 30 12 9 9 9 9 11 5 78~83 17 9 10~15 7 6 6 6 6 8 3 料 注:1.设计项目中实际不发生(或少发生)工作量的专业,应如实不计(或少计)工作比例。该专业工作量比例应分解给其他专业;2、施工图阶段分配工业项目公司编制的《设计项目劳动量分配比资料汇编》执行;民用建筑项目参照由中国建筑设计协会主编的《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执行;3、施工图除厂区工程外,弱电占3-6/A。
69~75 17 7 9~15 5 5 4 5 4 8 5
附表5
院区工程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工作量参考比例
项目类别 单体民用项目 住宅小区 工业项目 合 计 100 100 100 主师 6 6 6 总图 25 25 25 水道 25 25 24 电气 23 22 20 动力 21 22 25 备注:电气专业比例包含强电和弱电,厂区工程弱电根据项目工作量情况占4~10。
附件6:
各专业内部工作量计算参考比例
专 业 结构专业 建筑专业 其他专业 专业负责人 10 10 8 设计人 74 74 76 校对人 8 8 8 审核人 8 8 8 附件7:
每月产值汇总参考格式
x月产值目姓名 x月产值 标完成率
1-x月产值 标 成率 1-x月产值目产值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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