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明细表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章):
年
月 日
农民工 是 否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社保号码 变 更 险 种 增加(减少) 性参 加 月 养 失 医 工 生 大病 公务员 别 工作时间 工资收入 原因 变更时间 老 业 疗 伤 育 统筹 补 助 本页小计 合 计 人 人 参保单位制表人; 经办机构审核人: 参保单位负责人: 经办机构复核人: 注:1、请在相应险种的对应栏中划“√“,即表示参加该项保险;
经办机构(盖章):
2、增加人员须附已签证的劳动合同或调令、保险证复印件;减少人员须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调令或死亡证明书; 3、增加(减少)“原因”栏目中主要填写新参保、转出、转入、退休、死亡;
4、本表每月 20 日前送到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次月执行,另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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