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超募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通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经本保荐机构对皖通科技本次以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随着皖通科技上半年业务的扩大、新开工项目增多、投标项目增加,公司需要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经营需求。
本保荐机构认为:皖通科技拟将本次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该事项已经皖通科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对超额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皖通科技实施本次募集资金超额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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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募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的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车达飞 王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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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0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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