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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2022-12-17 来源:易榕旅网
晴隆县人民医院财务报销

规定及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法规,为建立规范的经济工作程序,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提高医院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各种费用的审批权限,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院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一)、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二)、医院的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分管副院长可审核在各自的工作权限范围内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加强财务科的管理职能,医院的各项资金必须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不允许帐外帐和私设“小金库”。

(四)、医院各科室的费用在使用前,需事先提出计划,经有关院领导的批准、审计部门审核合格后才能予以付款。

(五)、凡医院对外的一切开支均以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由经办人(签明具体情况)、审核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送领导审批,然后由院长(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才能予以付款。

(六)、重大经济事项必须经院办公会集体论证决定,再按上级部门规定逐级上报审批,严格按照重大经济事项报账流程办理。

(七)、现金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大于现金支付额度的支出,应采用银行结算,职工个人收入(工资、绩效)全部实行银行支付,严禁现金支付。

(八)、所有报销、借款原则上在经济活动结束后一月内报销。 (九)、坚持权责对等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

第二条 借款管理制度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原则上使用公务卡,如需借款,凭审批后的《出差派遣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后一个月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出差“派遣单”、原始报销凭证,办

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

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借款销账规定: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四)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五)借款流程: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然后由分管院长、院长(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借款 第三条 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电话费、交通费、会议培训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一) 差旅费报销制度

按照晴隆县人民医院转发《晴隆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晴医字【2018】198号)执行。 (二)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医院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宣传活动、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产生的费用,例如宴请或工作餐、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等。所有宴请、业务费用开支必须立明事由、招待对象。所有宴请必须有水单、相关文件或派遣单,严格按照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接待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221号)、中共晴隆县委办公室、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晴隆县接待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晴党办发〔2018〕34号)执行。

(三)固定电话费:医院为职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由医院统一支付话费,严禁职工用单位电话拨打打私人电话。 (四) 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职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申请派车,根据票据及派车单报销;救护车按照院前急救的规定报销。

(五)会议培训费

为了便于医院根据需要统筹安排,会议培训费用分别由医院医务科(医生培训)、护理部(护理培训)、办公室(职能科室培训)统一管理,各科室的培训需求和会议日程应及时报送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经医院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根据报账流程到财务科报销;职工外出参加培训或会议,报销费用时需附上经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的会议或培训通知。

(六)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分别由医院办公室、总务科、采购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购买仪器、设备、耗材等各种物品,由科室负责人将购置申请报总务科、采购部审批后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购置的耗材及固定资产由库房入库后打印入库单,出库到相关科室方可使用,出入库单并且有经办人、收货人、验收人签字。 第四条 专项支出报销制度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工程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专项支出报销流程:

(一).报销标准:有效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二).一般专项结账报销资料及流程:

1、确定专项的会议纪要,确定活动客户的会议纪要。 2、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合同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签字报销(经办人在发票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三)工程类专项结账报销资料及流程

1、确定该工程的会议纪要,确定施工方的会议纪要(或中标通知书);

2、工程验收报告及结果;

3、工程需要支付进度款的,需要项目负责人写清工程进度情况,分管领导及院长(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 报销相关事项及报销时间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发票抬头为晴隆县人民医院、纳税识别号),并且在国家税务局网上能验证。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谁经办,谁报销”、“当月支,当月报”,医院财务科每周四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科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四) 报销发票粘贴规定

报销人应将发票及相关附件分类逐张整齐地粘贴在粘贴单上,完整规范地填写相应的报销单。具体要求为:

1、费用报销单:按事类逐项逐件填写内容摘要,写清大小写金额,所附单据附件张数,有借款记录需要在报销时冲账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金额及时间。

2、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 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非行政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3、差旅费报销单:按途中经过的地点及发生相关费用逐地逐项填写对应的时间、车船费等费用,因出差发生的费用填在差旅费报销单中“其它“费用项上,注明出差事由,随行人员及借款情况。

4、填写报销单时应使用水笔或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第六条 各报销流程图

1、工资、奖金审批流程 2、药品、材料付款审批流程 3、设备及设备维修费付款审批流程

4、差旅费、进修学习费、版面费付款审批流程 5、工程项目及房屋维修付款审批流程 6、接待费付款审批流程 7、广告宣传费付款审批流程 8、其他项目付款审批流程

附件1

工资、奖金审批流程

财务科复核制单 出纳付款

院长审批 分管院长审批 财务科科长审批 人事科科长 审批 成本核算办主任 审批 经办人 附件2

药品、材料付款审批流程

院长审批 财务科复核制单 分管院长审批

财务科科长审批 出纳付款 审计科科长审批 药剂科科长审批 设备科科长审批 总务科科长审批 库房会计审核 经办人 库房管理员审核 附件3

设备及设备维修费付款审批流程

院长(负责人)审财务科复核制单 分管院长审批 财务科科长审批 出纳付款 审计科科长审批 设备科科长审批 国有资产管理科科长 审批 (固定资产) 经办人 总务科科长审批 使用科室负责人

备注:1、固定资产(设备类)需国有资产管理科审批。

2、设备及设备维修付款需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附件4

差旅费、进修学习费、付款审批流程

院长(负责人) 分管院长审批 财务科复核制单

财务科科长审批

出纳付款 经办人 填写出差费用报销单 备注:1、出差人员到财务科填写《出差费用报销单》,提供有

科主任、职能科室主任、分管院长签署意见的外出审批单、会务通知、进修合同、结业证、合格证等报销凭据。

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需提供飞机票,不能用登机牌办理

报销。

3、版面费需科主任、职能科室主任审批后办理报销。

附件5

工程项目及房屋维修付款审批流程

院长(负责人)审财务科复核制单 分管院长审批 财务科科长审批 出纳付款 审计科科长审批 国有资产管理办 审批 (固定资产) 经办人 总务科科长审批

备注:固定资产(房屋类)需国有资产管理办审批。

附件6

接待费付款审批流程

院长审批 财务科复核制单 分管院长审批

财务科科长审批 出纳付款 审计科科长审批 职能科科长审批 医务科科长审批 护理部主任审批 申请科室科长审核 经办人填写公务接待报销票据 附件7

广告宣传费付款审批流程

院长(负责人)审财务科复核制单 出纳付款 经办人

分管院长审批 财务科科长审批 审计科科长审批 总务科科长审批

备注:金额在10000元以上需院长审批。

附件8

其他项目付款审批流程

院长(负责人) 审 财务科复核制单 分管院长审批 财务科科长审批 出纳付款 审计科科长审批 经办人 职能科室科长审批

备注:1、水、电、煤、气、电话费、垃圾处置费、由职能科室科长,审计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分管院长审批后办理付款。

2、车辆燃油、车辆维修费由职能科室科长、审计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分管院长审批后办理付款。

3、其他费用金额在10000以上需院长(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财务科。

本制度经医院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并由院长(负责人)签字后边生效。

晴隆县人民医院财务科

2018年 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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