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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0-05-28

2020-02-08 来源:易榕旅网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作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数字政通”或“公司”)的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对数字政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数字政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5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344.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255.30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4月19日对数字政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93号”《验资报告》。

经2010年5月26日数字政通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数字政通拟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刘胜民、周晋峰认为,数字政通本次将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数字政通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加快市场开拓速度,降低财务费用和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均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数字政通实施前述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刘胜民 周晋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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