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自营店面日常经营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流程,使其经营得以合理、有序的进行。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自营店面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条 事务范围。日常经营管理的事务范围如下: 1. 店面员工的管理事务;
2. 从入库、盘点到销售为止的一切与店面日常经营有关的事务; 3。 因日常店面销售而发生的与商品销售相关的统计事务; 4. 店面商品管理事务。
第二章 店面日常守则
第四条 营业员工作职责。
1. 为顾客提供优良的服务,努力完成公司销售目标; 2. 保持店面清洁,维持现场整齐; 3。 主动出样并及时更换样品;
4. 及时整理顾客弄乱的样品,并保持造型美观; 5. 参与收货进库及验货;
6。 整理仓库,保持仓库整齐整洁; 7。 收集顾客资料及提供断货商品信息; 8. 提供顾客咨询服务及对商品需求之咨询; 9。 参与店内盘点工作;
10. 根据公司要求进行卖场促销的布置; 11. 负责店内商品和店内物品的保管工作;
12. 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13. 参与商品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以及其他广告宣传工作; 14. 每日制作日报表,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日常销售情况及重大事项;
15。 切实完成店长交办的事项; 16. 遵守营业员守则。 第五条 店长工作职责.
1. 通过对店员的管理与监督,掌管专卖店的日常销售活动; 2. 以达成营业目标为最高责任,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制定落实到人、到日的月销售计划明细表并追踪考核;
3。 每日库存报表制作,检查店内畅销产品货源是否充足,并及时与项目经理协调沟通;
4。 每日检查核对营业员制作的日报表是否准确,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
5。 安排店员进出货品,并核对进出货品的准确性;
6。 监督检查价格牌的价格是否正确,价格牌填写方式是否按照公司要求及当地物价局要求执行;
7。 监督检查商品陈列、广告宣传品、道具摆放是否按照要求执行,并及时纠正;
8. 监督检查店员口语、音乐播放是否按照公司要求执行; 9。 准时完成公司要求的各类报表; 10. 对店内各类单据的追踪管理;
11。 做好每日销售记录,填写销售周(月)报表,向直属主管汇报工作要点,产品销售动向,促销活动效果,提出工作建议;
12. 留意商圈内竞争品牌,竞争店销售动向,及时向公司反馈; 13. 监督做好每日现金盘点工作; 14. 负责安排落实每月店内盘点工作;
15。 对店内销售情况进行分析,检查每天上柜货品是否充足,并据此向公司申请要货,并做好每日补货工作的追踪;
16. 监督检查促销赠品的领用、发放和记录工作;
17。 做好每班的清点货品工作,如有差异一定要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按公司制度赔偿;
18. 妥善处理售后服务。 第六条 仪容守则
1。 头发:头发必须保持整齐清洁。女营业员留长发者须将头发束起来,不得披散,需使用发饰将头发进行装饰。
2. 面部:女营业员上班时须化淡妆;口红接近唇色,不可过于鲜艳。
3。 指甲:修剪整齐干净,可采用颜色鲜艳及前卫的指甲油; 4。 首饰:营业员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
5. 服装:营业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统一服装,正确佩戴工作牌,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不得穿着高跟鞋。
6。 站姿:营业员服务时必须保持站姿,站姿要端正,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仪态自然大方。禁止抱胸、插兜、叉腰,不得倚靠货架、墙壁。
第七条 奖励.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发放奖金,奖品,晋升等。
以下行为者,公司将进行奖励:
1。 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和遵守规章制度者。 2。 努力工作,优质服务,多次获顾客表扬者。
3。 在服务过程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企业赢得较高荣誉者。 4.品德高尚,拾金不昧者.
5.出勤满,工作表现突出,超额完成任务者。 6.维护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业绩突出者。
7.以主人翁精神关心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后有显著成绩者。
8.及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第八条 处罚。处罚条例分为警告,记过,罚款,留用察看,开除等。
员工有以下过失的,初犯者进行警告,并罚款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之内者。 2.违反个人着装及仪表仪容规定。 3.营业时间看书,报纸,杂志等. 4.营业时间在店铺内吃东西。
5.在店铺内聚集聊天,高谈阔论,唱歌,吹口哨。 6.站姿不标准,接待顾客时动作不规范. 7.违反员工用餐时间规定(40分钟). 8.违反调班规定,擅自调班。 9.在货架,柜台内存放个人物品. 10.营业时间会客超过20分钟。
11.在岗期间接打私人电话,利用店内电话聊天。 12.无故乱窜岗位。
13.接听电话时态度不礼貌,语言不规范. 14.不注意保持店内卫生。
15.未定期清洁、更换样品的,造成样品污损的。 16.做事粗心大意,开错单据的. 17.交接班出错的。
18.未按淡妆要求上岗者(眉毛、口红或唇彩、眼影、腮红、头发).
19.未按要求在日期内上交各项报表者和未按公司要求填写各项报表者.下班后未按要求汇报销售情况者.
20. 每天卖场卫生不打扫或不干净,展品上有灰尘。 21。 凡看到顾客从专柜前过而未喊客者。 22。 未按公司规定或店长要求执行者。
23。 未按规定着装:工作时间穿规定以外的服装上岗。 24。 工服不整:工服皱、领扣不系、缺衣扣、卷袖子、卷裤脚。
25. 女员工不允许长发散发、披肩发、头发未梳理整齐。 26。 佩戴首饰不适度:女员工只准配一副耳钉或者小号耳圈。 27。 站姿站位靠、趴、蹬柜台或者货架双手抱肩、单脚站立、托腮、叉腰、翘腿、脱鞋.
28. 在货区蹲着、坐着,在岗照镜子,在岗化妆,在岗梳头,在岗剪指甲,在岗更衣、试衣,在岗会私客,卖场脏乱,倚靠货架.
29.不注意口腔卫生,工作前吃蒜等致使工作期间口腔异味者。 以下情况发生现场处以30元罚款。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到30分钟之内。 2.上班时间睡觉,干私活,逛街者。 3.不服从领导,不服从分配.
4.讽刺挖苦顾客,对顾客有不礼貌行为。
5.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店内商品或出售其他非本店品。 6.不及时补货或因对商品不熟悉而影响销售者。
7.未及时接待进入店铺顾客者.
8.在工作时间上网,聊QQ(包含手机上网,聊QQ)。 9.空岗、上班时间购物者。 10.遇到顾客投诉不及时处理者。 11. 违反规定擅自给顾客打折者。
12。 遇事不上报,隐瞒事实,造成不良影响者. 凡有以下情节者,给予开除且扣发当月所有工资。 1.旷工半天以上者
2.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数据,文件,资料者。 3.工作时间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损伤者.
4.与外人协同欺骗公司,作假账,收取回扣者(为公司带来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盗窃公司及同事财物,擅自挪用销售款,货品及包装物品等。 6. 私藏顾客遗忘财物。
7.触犯国家刑事法律者。
8.在岗期间多报、少报或私吞公司钱财。
9. 在岗期间兼职者;在岗期间散布灰色语言,诋毁公司者。
第三章 工资待遇篇
第九条 实习员工工资1800。试用期一个月.
第十条 营业员。 营业员工资=底薪+全勤奖100+交通补助50+电话补助50+3%销售提成。
底薪标准: 一星: 1900 二星: 2000 三星: 2100 四星: 2200 五星: 2500
备注:星级评定由公司考核认定,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需书面递交晋升申请.
第十一条 店长工资。店长工资在营业员工资基础上增加3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由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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